天能动力(00819.HK):浙江天能新材料获增资10亿元 或筹划上市_焦点速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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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隆汇5月5日丨天能动力(00819.HK)宣布,于2023年5月5日,甲方浙江天能新材料(公司一间关连附属公司)、乙方(包括(i)15名为独立第三方的外部投资者,即乙1方至乙15方及(ii)3名受公司控制的投资者,即乙16方、乙17方及乙18方)及丙方(包括(i)公司两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,其为甲方的现有股东;及(ii)公司一名关连人士,其为甲方的一名现有股东)订立了增资协议,据此乙方同意支付总认购价款(人民币10亿元)以认购新增注册资本(人民币3921.6万元,占甲方经增资扩大后的注册资本约28.57%)。总认购价款将按下列方式注资至甲方的资本内:(i)人民币3921.6万元用于甲方的注册资本;及(ii)人民币9.61亿元用于甲方的资本公积。
增资的完成取决于增资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是否得到满足(或豁免)。完成增资后,公司在甲方的间接持股比例将从65%降至约49.27%。尽管公司在甲方的间接持股权益预计会减少,但由于甲方将继续受公司控制,所以甲方将继续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。
据悉,甲方主要从事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、循环再用及梯次利用业务。甲方为中国浙江省首批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之一,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双白名单(回收与梯次利用)企业。甲方的主要供应商为贸易商及中介,主要客户为行业领先的锂离子正极材料企业。
公司拟将总认购价款用于下列用途:总认购价款的60%(即人民币6亿元)用于甲方在江苏滨海的基地建设,总认购价款的15%(即人民币1.5亿元)用于区域循环基地和废旧电池回收渠道,余下的25%(人民币2.5亿元)用于甲方的一般营运资金。
与增资协议相关,甲方、乙方及丙方于2023年5月5日订立了股东协议,当中载有甲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、甲方的管治架构及卖权。股东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当日起生效。
根据股东协议,各乙方无须支付权利金而有权在特定情况如(i)甲方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(ii)甲方及╱或丙方在合格上市前严重违反股东协议、增资协议或新公司章程,要求甲方及╱或丙1方回购其拥有的甲方股权。卖权可由乙方酌情行使。为说明起见,最高行使价估计为人民币13.04亿元。合格上市指甲方股份在中国A股市场(仅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)及增资协议各方一致认可的其他市场上市
董事会认为,该等标的交易将提供额外的财务资源,以补充甲方的一般营运资金,扩大资本基础,提高其业务发展的财务状况及实施其增长战略,从长远来看对作为甲方股东的公司有利,且最终对集团有利,符合集团的长期企业投资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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